机构职能
1.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。
2.负责贯彻执行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法。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3.负责研究拟定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,参与拟定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。负责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。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。
4.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,为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和铁山区委、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。
5.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。组织实施税(费)源监控和风险管理,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。
6.负责组织实施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。组织开展纳税服务、税收宣传工作,保护纳税人、缴费人合法权益。承担涉及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。
7.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口税收管理工作,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。
8.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。负责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。
9.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。
10.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,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。
11.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。
12.负责机构、编制、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13.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和铁山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