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,我局于2023-2024年对已到期的10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工作。经过校验,全部合格,允许继续执业。
特此公告
开发区·铁山区卫生健康局
2024年5月20日
日期:2024-05-21 10:57 来源:区卫健局
名称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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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 | 000014349/2024-29054 | 发布日期 | |
发布机构 | 区卫健局 | 文号 | |
文件分类 | 所属机构 |
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,我局于2023-2024年对已到期的10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工作。经过校验,全部合格,允许继续执业。
特此公告
开发区·铁山区卫生健康局
2024年5月20日